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效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审核通过的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会涉及到外币结算,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本金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3、交易方式: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宜,依其判断批准并签署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通知、指令和指示(包括签署相关指示文件以任命、授权具体交易人员)。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一般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但存在因流动性不足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但仍存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实施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
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4、公司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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