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5-95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或“公司”)2025 年
第十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157 号港航大
厦 1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40,205,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4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7,963,7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4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9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241,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蔡泞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见证律师、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9,11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3%;
反对 882,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5%;弃权 208,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1,150,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10%;反对 882,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3.97%;弃权 20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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