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86 号)的要求,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事务所或者苏亚金诚)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如无特殊说明,以万元为单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问题 2.
你公司 2023 年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整改到位、违规担保未整改到位等重大缺陷。根据你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已在重整过程中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完成对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整改,审计机构对你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你公司:
(2)请年审机构说明是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要求,确定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间以及最少测试数量,若是,说明具体运行期间、测试数量、测试方法及结果;若否,请说明整改后控制运行时间是否足够。
会计师回复: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基准日前对存在缺陷的控制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的控制需要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才能使注册会计师得出其是否有效的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控制的性质和与控制相关的风险,合理运用职业判断,确定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间(或整改后控制的最少运行次数)以及最少测试数量。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间(或最少运行次数)和最少测试数量参见下表。
控制运行频率 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间或最少运行次数 最少测试
数量
每季一次 2 个季度 2
每月一次 2 个月 2
每周一次 5 周 5
每天一次 20 天 20
每天多次 25 次(分布于涵盖多天的期间,通常不少于 15 天 25
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要求,确定了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间以及最少测试数量,具体如下:
1. 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相关内部控制程序主要为资金支付管理及审批流程,针对该事项,我们认为该项内部控制运行频率每天多次,整改后控制运行的
最短期间或最少运行次数为 15 天,最少测试数量为 25 次。公司于 2023 年
完成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整改和规范,因此,我们选择整改完成后的所有会计期间
即 2024 年 1-12 月,选取了 25 笔样本进行测试。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以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如下:
(1)了解公司与资金支付管理及审批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与制度情况,并记录相关控制活动及控制目标,以及受该控制活动影响的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及其认定;了解公司对资金支付等业务环节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2)结合公司对资金支付管理及审批业务的控制措施,执行穿行测试,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执行;检查付款银行回单、付款审批单及相关合同、发票等单据,测试资金支付管理及审批的全流程;
(3)针对了解的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及审批业务的控制活动,确定拟进行测试的关键控制活动;
(4)对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及审批业务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控制测试,获取整改后关键控制点相关资料并抽样进行检查,评价执行的有效性。
2. 违规担保
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相关内部控制程序主要为合同审批及印章管理流程,针对该事项,我们认为该项内部控制运行频率为每天多次,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
间或最少运行次数为 15 天,最少测试数量为 25 次。公司于 2023 年完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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