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苏亚专审〔2025〕29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特通合殊伙)
苏亚专审〔2025〕29 号
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
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了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利”)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江苏中利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苏中利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苏中利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及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江苏中利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利”或“公司”)聘请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一) 关联方资金占用尚未整改到位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柏兴非经
营性占用江苏中利 169,297.92 万元资金(不含违规担保)。因江苏中利在执行内控制度过程中,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控制度之上,各内控关键控制节点的人员未按内控制度执行,导致内控失效,出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二) 违规担保尚未整改到位
江苏中利存在为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江苏中利在对外担保的过程中未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程序,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江苏中利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
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江苏
中利公司尚未完成对上述重大缺陷的整改。
二、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整改情况: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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