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85.35 亿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007,665,385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4 年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受资金紧张、债务缠身等因素影响,销售订单承接大幅受限,线缆、光伏市场环境愈加严峻,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1.80%,经营业绩同比下滑。
2.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实现债务重组收益 17.26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对产能落后的低效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 8.01 亿元;支付重整相关费用,同比增加 3.02 亿元;因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新增预计负债约 2.88 亿元。
三、应对措施
2024 年 12 月 28 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妥善化解了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历史遗留违规问题也得以解决。同时引入了实力雄厚的重整产业投资人成为第一大股东,并于 2025 年董事会改选后正式成为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为厦门国资委,对公司注入了增量资金并获得综合赋能,公司的基本面得以根本性改变,生产经营将逐步回归正常轨道并得以持续发展。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在保持“一体两翼”业务架构的基础上,采取优化体系架构及产业升级改造等措施,对接优质产业链资源,利用产业协同抢占行业高地,在主营业务产业链持续创新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