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5-025 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
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中明确了“关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
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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