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7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关于担保额度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于2026年2月5日签署了编号为33100620260005611和33100620260005798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公司自愿为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所形成的各类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抵押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
3、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抵押人自愿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分别为折合人民币4,664万元和9,816万元。
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1)抵押权人自2026年2月5日起至2031年2月4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和其他业务(信用证、国内保理等)。
5、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6、抵押物:抵押人同意以房地产设定抵押。
7、抵押登记: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抵押权人占管。抵押期间,如需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依本合同约定转让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抵押权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59%。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852.47万元(以2025年9月30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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