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检查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4 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内容如下: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决议
公告刊登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各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监督、审查,认为:报告期公司除为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上海宝丰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和LIANHETECHMALAYSIA SDN. BHD.提供担保,为联化小微创业园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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