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
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执行总裁一人,高级副总裁等若干人。由总裁、执行总裁、
高级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构成公司总裁工作班子,协助总裁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责,对总裁负责。总裁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的总裁必须专职,总裁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总裁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裁及总裁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八条 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工作班子成员。
第九条 总裁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司
章程》和总裁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条 总裁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在辞职报
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 3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
联法人发生的金额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
(十)公司发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除应由董事会、
股东会审批的,总裁有权决定并审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
绝对金额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5. 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或绝对金额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十一)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对于第九、十项所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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