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设立的宁波华晏创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舟山华晏创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华晏投资”)拟对基金有关事项实施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业基金情况概述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爱玲、吴军、朱江明、张兴明、吴坚、许志成、朱建堂、刘明、徐巧芬、江小来、陈建峰等共 19 位自然人共同设立华晏投资。基金总规模 15,01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
比例 33.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021 年 8 月,华晏投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华晏投资认缴出资额由15,010 万元增加至 25,801 万元,其中原有部分合伙人增加出资,新增四名有限合伙人。公司本次未新增出资,变更完成后,公司出资比例为 19.38%。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进展情况
近期,根据实际运作情况以及对外投资项目的需要,华晏投资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拟将基金的投资期限延长一年,并相应延长存续期限。调整后的投资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五(5)年;调整后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八(8)年。除前述事项外,基金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业基金延期调整事项是全体合伙人根据产业基金现阶段实际运作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延期调整有利于产业基金保持良好稳定运行,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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