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平移的优先受让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8 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
华股份”)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平移的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忆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忆芯”)、浙江华锐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捷”)、浙江华视智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智检”)的其他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前述公司股权在同一控制主体间进行转让,即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绫”)将持有的三家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予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女士(以下称“股权平移事项”),交易情况如下:
1、宁波华绫将持有的华忆芯 37.4%股权(已实缴出资 2,992 万元)以 2,99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女士;
2、参考华锐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宁波华绫将持有的华锐捷
14%股权(已实缴出资 1,400 万元)以 1,59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女士;
3、宁波华绫将持有的华视智检 35%股权(已实缴出资 1,750 万元)以 1,7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女士,交易完成后陈爱玲女士将持有的华视智检 3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大华股份行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股权平移
事项的优先受让权。上述股权转让后,不会导致公司所拥有该控股子公司权益比例的下降和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交易受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女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公司名称: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XTG26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N029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551,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系宁波华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华绫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受让方
陈爱玲,住所为杭州市,现任公司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陈爱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浙江华忆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19519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 126 号 3 号楼 12 层 1202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利泉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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