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
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 12 月 4 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安妮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或“甲方”)与北京晟世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世天安”“受让方”或“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林旭曦女士拟向晟世天安协议转让其所持有安妮股份 86,669,68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95%),张杰先生拟向晟世天安协议转让其所持有安妮股份 5,621,85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7%),合计转让股份 92,291,534 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2%。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3610 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771,649,515.77 元(含税)。
2、2025 年 12 月 4 日,张杰先生与晟世天安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
张杰先生自交割日起至主动或被动减持完所持全部股份期间,将所持公司剩余的28,871,64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8%)对应的表决权放弃。
3、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晟世天安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15.92%,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变更为李宁先生和王磊女士。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上述事
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和表决权放弃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与晟
世天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杰先生与晟世天安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林旭曦女士拟向晟世天安协议转让其所持有安妮股份 86,669,68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95%),张杰先生拟向晟世天安协议转让其所持有安妮股份 5,621,85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7%),合计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92%。张杰先生自标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至主动或被动减持完所持全部股份期间,放弃其持有的安妮股份 28,871,64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8%)对应的表决权。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与晟世天安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各方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及享有的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
(股)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林旭曦 86,669,683 14.95% 14.95% 0 0 0
张杰 34,493,494 5.95% 5.95% 28,871,643 4.98% 0
晟世天安 0 0 0 92,291,534 15.92% 15.92%
根据上述交易安排,若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最终实施完成,晟世天安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2,291,5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92%。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晟世天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从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变更为李宁先生和王磊女士。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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