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谷正芬,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从会计专业角度给予公司建议,强调上市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一方面及时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方面的公告及法规,另一方面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线上专题培训等活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谷正芬,196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审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兼任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 备注
次数 数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 7 次董事
1 1 0 0 会,本人应出席并出席 1 次会
议。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会议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备注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 5 次股
5 1 东大会,本人应列席 1 次会
议。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 备注
审计委员会次数 数
1 1 0 0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 备注
提名委员会次数 数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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