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居学成,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 2023 年因任期即将届满,于 2023 年 11 月初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因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时生效,本人在换届前依然履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出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现
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居学成,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
士,高级工程师,深圳市第五、六、七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和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监事长。曾历任上海大学(原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射线所讲师,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主任,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港产学研基地研究合作部部长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助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前海四海新材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和投委,深圳北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北大深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未名北科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赛欣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 备注
次数 数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 7 次董
6 6 0 0 事会,本人应出席 6 次董事会
会议,本人均有出席。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会议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备注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 5 次股
5 1(通讯参加) 东大会,本人以通讯方式列席
1 次会议。
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未出席次
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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