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7 19:17:12 股吧网页版
顺络电子: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8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5-04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东莞华络电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莞华络”)、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汽 车”)、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顺络”)分别向银行申请人民
币 10 亿元(含)、人民币 10 亿元(含)、人民币 45 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此议案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 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 本次担保后
审批额度 担保余额 保额度 担保余额

公司 东莞华络 70%以下 100,000 18,000 5,000 23,000

公司 顺络汽车 70%以下 100,000 59,600 5,000 64,600

公司 东莞顺络 70%以下 450,000 342,000 5,000 347,000

二、进展情况介绍

(一)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 深银留仙洞最保字第 0016 号),为了确保公司之控股公司东莞华络与中信
银行深圳分行在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8 年 4 月 15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
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1、债权本金:5,000 万元整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 深银留仙洞最保字第 0017 号),为了确保公
司之控股公司顺络汽车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在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8 年 4 月
15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1、债权本金:5,000 万元整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