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吴小亚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在担任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小亚,1973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安徽省
蒙城县审计局,任基建审计部负责人职务;2001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职务;2007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安徽华皖会计师事务所,任所长职务;2013 年至今就职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总
所业务合伙人,安徽分所所长职务;2016 年 4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安徽扬子地板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
至 2024 年 8 月任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壹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 Luyuan Group Holding (Cayman) Limited 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5 3 2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3、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会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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