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陆友毅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2024 年度,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换届,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
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陆友毅,1972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2010 年 1 月至今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2 1 1 0 0 否 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4 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网络等多种沟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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