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爱民)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曾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副所长、系主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高级访问学者、英国杜伦大学访问学者等职。现任浙江喜尔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8月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有关经营情况,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在会前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通过多种渠道确保信息及时互通。针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及需独立董事表态的事宜,
本人始终秉持审慎原则,在决策前对相关资料与依据详细问询、严谨审阅,基于详实信息,凭借专业知识与经验,严格依规依制,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原则综合评。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1、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自出席会议
12 12 0 0 否
2、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应出席股东大会2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2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1次专门会议,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真研究,积极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协助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及时组织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落实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确保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该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审议了《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津贴标准进行了研究。也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站在客观、公正、科学的角度,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分析与专业判断,独立地行使表决权,确保董事会决策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此外,本人积极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切,倾听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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