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化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股价格:10.10 元/股
2、转股期限: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31 年 6 月 15 日
3、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 号),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8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5 年7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根据相关规则和《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电化转债”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7 亿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4,870,000 张。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31
年 6 月 15 日。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到期赎回价为 110.00 元(含最后
一期利息)。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公司在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六)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31 年 6 月 15 日。可转债持有
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七)转股价格
当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0.10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电化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