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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湘潭电化
股票代码: 002125
收购人名称: 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
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 1 单元 0601001 号
南栋 124 号房
通讯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 3 号高新科技大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湘潭电化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湘潭电化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收购已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批复》(潭国资[2025]82号)的批准。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之情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4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1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5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6
第七节 后续计划...... 18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0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3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4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25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3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33
收购报告书附表......4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电化产投 指 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产投集团 指 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振湘国投 指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 指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电化、上市公司 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25)
经湘潭市国资委批准,产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振湘国投 100%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划转 指 股权无偿划转给电化产投,从而导致电化产投间接控制湘
潭电化 42.23%的股份
《无偿划转协议》 指 电化产投与产投集团签署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湘潭市国资委 指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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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