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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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th Floor,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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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目 录
释 义......2
第一节 律师声明的事项......4
第二节 正文......6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6
二、本次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11
三、本次收购的方式......12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14
五、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 14
六、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5
七、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8
八、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8
九、结论意见......19
第三节 签署页......2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含义
电化产投、收购人 指 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产投集团 指 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振湘国投 指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 指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电化、上市公司 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划 经湘潭市国资委批准,产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振湘国投100%
指 股权无偿划转给电化产投,从而导致电化产投间接控制湘
转 潭电化42.23%的股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格式准则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湘潭市国资委 指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国浩 指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
法律意见书 指 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收购报告书》 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
致: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接受电化产投委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格式准则 16 号》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现就产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振湘国投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电化产投,导致电化产投间接控制湘潭电化 42.23%的股份,从而实现对湘潭电化的收购所涉及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就收购人为本次收购编制的《收购报告书》的有关事项,出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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