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邦申请延长预重整期限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2月8日,据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邦”)预重整事项进展公告,公司已于近期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提交延长预重整期限的申请。
2024年8月9日,宁波中院决定对天邦食品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并指出如到期确有必要延长的,债务人或预重整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延期申请。8月27日,宁波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天邦食品预重整阶段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9月3日,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发布,公司债权人应于10月8日前申报债权。9月30日起,天邦食品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至10月22日共收到5家产业投资人、2家财务投资人提交的正式报名材料。目前,债权申报及审查、审计评估及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2025年2月8日,天邦食品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期向宁波中院提交延长预重整期限的申请,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书,将积极推动预重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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