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网科技”)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2025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天下”)
同意为深圳梦网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物联天下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主债权本金 5,000 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 202、203、
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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