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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1:18:33 股吧网页版
梦网科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盈利预测、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股东尤其是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能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3、若公司未来12个月内存在如下重大投资或重大资金支出等情形之一的(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则公司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在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提议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保障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形下,且公司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七)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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