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第八章 党的组织及党建活动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0]268 批准,由鞍山荣信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000118887313L。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于 2007 年 3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仪路 2 号 3 号楼 A 栋(辽宁激光
产业园光通讯工业园)。
邮政编码:1140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539.869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董事会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责。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总裁)、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技术驱动服务,提升企业价值,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