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科技及相关人员收辽宁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王蔓蕾)3月21日晚间,梦网科技(002123)披露公告称,公司于3月20日收到辽宁证监局《关于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梦网科技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公司时任董事长余文胜、总裁徐刚及时任财务总监李局春、刘勇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梦网科技及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梦网科技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交易行情显示,3月21日,梦网科技收跌5.3%,收于16.27元/股,总市值13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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