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申屠江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鉴于申屠江民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简化申屠江民等 4 人 2009 年及后续年度的股份锁定及解锁手续,并根据其作出的公开承诺,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申
屠江民等 4 人所持公司股份纳入高管股份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09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9-001)。
二、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
申屠江民因个人原因,经与原任职单位——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莱宝”)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从浙江莱
宝离职;离职后,其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根据申屠江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相关承诺,其本人离职前已严格履行“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相关承诺;离职后,其本人将继续履行“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股份锁定承诺,直至上述承诺事项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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