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臧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6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0,755,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93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178,8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613%。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2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58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577,0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22%。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5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577,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22%。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779,5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68%;反对3,324,5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7%;弃权651,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774,5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46%;反对3,324,5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7%;弃权656,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772,4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37%;反对3,338,7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9%;弃权644,7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769,2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23%;反对3,324,5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7%;弃权662,102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9%。
同意股数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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