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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莱宝高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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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06 证券简称: 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 2025-00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3 月 27 日, 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
议董事会、 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24年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4月23日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4月23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4月2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 等规
定, 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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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 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具体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
执行。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4月17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
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 2025-2026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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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
提案
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应选人数(8) 人
8.01 非独立董事王裕奎 √
8.02 非独立董事秦湘灵 √
8.03 非独立董事廖林 √
8.04 非独立董事袁平 √
8.05 非独立董事王战堂 √
8.06 非独立董事李绍宗 √
8.07 非独立董事梁新辉 √
8.08 非独立董事王行村 √
9.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 人
9.01 独立董事周小雄 √
9.02 独立董事张盛东 √
9.03 独立董事翟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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