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政体股〔2000〕29 号)文批准,于 2000 年 12 月 29 日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公司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158173905L。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130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0 万股,于 2006 年 12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mai Technologies,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邮政编码:
3500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75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聘任、解聘或者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和公司用印同时具备时,才符合公司意志的完整表达。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人才、资本与经营机制的优势,以培养优秀人才为基础,发展高新技术为先导,不断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使公司保持高速、健康、稳定的发展。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安全
系统监控服务;医院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医疗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