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该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 2025 年 4 月 26 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叶宇煌先生、郑丽惠女士、苏小榕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全文详见
2025 年 4 月 26 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报告及摘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4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证券时报》。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07,5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536,659 股后的 991,963,341 股为基数(以下简称“分红基数”),向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0.8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公司拟分配现金 7,935.71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47.06%,加上中期分红全年合计分红比例接近 60%。本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的公告》内容。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分配方案在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账户持股数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分红基数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并与授信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上述事项公告同时刊载于 2025年 4 月 26 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该所已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3 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诚信记录较好,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决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