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6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鉴于前述情况,公司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不再逐条列示。
2.将“经理”“副经理”的表述统一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再逐条列示。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再逐条列示。
4.其他具体修改情况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除上述部分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章程》的
修订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予以制定、修订及废止。具体修订情况见下表:
变动 是否需要
序号 议案名称 情况 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是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是
3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否
4 《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否
5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否
6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否
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 否
8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 否
9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 否
1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修订 否
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修订 是
案》
1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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