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首席合伙人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0 人。
2024 年度北京德皓国际收入总额为 46,302.57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
审计业务收入为 30,882.3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1,106.92 万元。2024 年审
计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北京德皓国际针对公司的业务性质和实际情况,为公司配备了专属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与时间安排。与公司管理层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等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听取并考虑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公司管理层积极与北京德皓国际在审计过程中及时沟通进度,确定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万邦德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管理层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听取了关于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收入确认、减值和业务推广费等关键审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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