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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00:15:43 股吧网页版
国轩高科: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哲)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孙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哲,1966年1月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上海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连续10年担任美高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2282.HK)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项目联席主任,北京大学政府治理创新研究院研究员、华润置地有限公司(1109.HK)独立非执行董事、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1691.HK)独立非执行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股东大会次数 (次)

孙 哲 6 6 0 0 2 2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经营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并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和组织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查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及完善情况;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计进展等情况,对公司关键财务数据进行征询,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提出建议,深入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并发表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此外,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履职的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和行业相关动态,利用个人专业能力帮助公司解读国际形势。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现场考察公
司,定期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及规范运作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在召开独董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或不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五)保护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经营管理方面,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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