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融资授信或开展业务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 2025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其中: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担
保额度合计将不超过人民币 86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同)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含)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80 亿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其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将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含)及以上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3、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应按其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含)及以上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同时被担保方应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4、其他需说明事项
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在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超出上述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股权转让、股权稀释等因素影响成为公司参股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的,对上述公司的原有担保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不在本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将采取要求被担保人的各
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或根据各自优势提
供其他资源支持,同时要求参股公司的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授权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应类型担保额度内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
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并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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