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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16:43:12 股吧网页版
软控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0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1,683,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72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9,228,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 3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2,454,9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95%。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 30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6,375,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2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8,440,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97%;反对票 17,261,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066%;弃权票 672,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8,440,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797%;反对票 17,261,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066%;弃权票 672,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8%。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5,725,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71%;反对票 25,352,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767%;弃权票 605,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2%。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5,539,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492%;反对票 25,537,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40%;弃权票 60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7%。

审议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 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 1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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