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18:51:06 股吧网页版
黑猫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5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历尧黑猫股份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4 人,代表股份 274,641,2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486%。

权股份总数的 36.64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1 人,代表股份 5,161,4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3人,代表股份5,190,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1人,代表股份5,161,48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3,58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8%;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1%;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135,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686%;反对 1,0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74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5%。

该议案表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3,570,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0%;
反对 1,0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2%;弃权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119,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661%;反对 1,0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6937%;弃权 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2%。

该议案表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