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告的
方式对本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7)。
3、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2)。
4、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同洲 JLC1,期权代码:037347,首次授予数量:4120 万份,首次授予人数为:89 人,行权价格:2.07 元/份。
6、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23 年度业绩未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按照规定程序拟对 219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89 人调整为 76 人,有效期内
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23 万份。
7、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261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76 人调整为 67 人,有效期内
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662 万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