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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2:40:22 股吧网页版
*ST同洲: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 9 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 9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晓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 2024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监事薪酬考核>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税前报酬情况请查阅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洲电子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和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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