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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2:40:22 股吧网页版
*ST同洲: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2024 年,公司积极布局新兴领域和市场,通过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拓展新的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两大板块,第一板块为能源领域业务:主要包括 18650 锂电池、各类聚合物软包电池、高功率电源产品,铅改锂电池 PACK、备用电源,家庭储能、电动自行车电池、和新能源车换电业务等。第二板块为公司上市以来的公司经营的机顶盒领域业务: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 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除此之外,公司还开展了一些算力服务器和通用电池电芯及材料等贸易。

二、董事会履职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谏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关
联交易、资产重组、申请重整等重大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除参加会议时间外,独立董事还安排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案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下表:

会议召开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议案 审议
时间 结果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四、《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

第六届董事会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2024/01/18 第三十四次会 议案五、《与股份认购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募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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