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陈玉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玉林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陈玉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北京双鹭药业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玉林先生的辞任会导致董事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于公司聘任新的董事后生效。陈玉林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玉林先生辞任后将继续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事项的承诺,并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陈玉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对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并在董事会中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
开公司 2025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选举齐燕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齐燕明女士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熟悉劳动法相关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具备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的能力,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此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陈玉林董事辞职报告;
2、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齐燕明女士简历
齐燕明女士,1970 年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3 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
先后在北京第三制药厂、美国泛华医药公司工作,2003 年 1 月到本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质量监督员、QA 主管,现任本公司质量管理部主任。齐燕明女士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未在其他企业兼职。曾任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被提名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齐燕明女士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 3,000 股股份,与本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齐燕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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