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燕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现场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事项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4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管理层对 2024年全年公司经营状况、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作《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3,920,136.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942,637,392.45 元,减去支付 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 154,102,500.00元,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0.0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734,614,755.77 元,不计提法定公积金。2024 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3,849,597,029.5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3,734,614,755.77 元,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 2024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027,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2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20,547,000 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3,714,067,755.7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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