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隆云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程隆云,1960 年 6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北京工商
大学副教授。曾先后任职于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和北京工商大学,长期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长期专注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业绩评价,曾任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命题专家,北京工商大学《财务报表分析》(第三版)教材主编,曾编写中国注册评估师考试用书《财务会计》,曾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项目多项,曾任北京天安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4 年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现有 2 名独立董事,达到了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 6 名的三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4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备注
席会议
6 6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都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会上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参加并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在职期间应组织召开并出席8 次,实际组织召开并出席 8 次。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在职期
间应出席 3 次,实际亲自出席 3 次。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在职期间应出席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支持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并公布本人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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