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召开了监事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就仲裁裁决申请中止执行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 年 5 月 24 日的《中国证
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4,000 万元参与苏州普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 年 6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
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
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并不断完善,能够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税政策,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公司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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