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地缘与国际关系风险:目前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关系发展良好,若未来两国关系出现变化,可能对项目的推进带来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本次投资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建设期两年,该笔投资款项支付存在一定压力,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股权性融资或债权性融资予以解决。
3.政府支付能力风险:存在垃圾处理服务费和电费收入延迟或违约的风险,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生态环境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请财政预算以保证该项目的款项支付。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2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总投资,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新建一座日处理量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80亿元)的8.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82亿元)的17.9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关的后续各类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Wangneng (UZ)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ergy PTE.
LTD[译为:旺能(乌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乌兹”)与 Waste
Management and Circular Economy Development Agency under the National
Committee on Ecology and Climate Change of 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译为:乌
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生态与气候变化委员会下属垃圾管理与循环经济发展局]签订了《Waste Supply Agreement》。
三、协议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生态与气候变化委员会下属垃圾管理与循环经济发展局
签字代表:Sharifbek Hasanov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注册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奇兰扎尔区布尼约德科尔街 7A 号。
2.乙方:旺能(乌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单超
注册资本:10,000,000 新加坡元
成立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主营业务:能源管理及清洁能源系统工程设计与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新加坡塞西尔街 105 号八角大楼 11-00 室。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旺能乌兹与此次协议对方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乌兹别克斯坦正加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以应对废弃物处理压力,并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通过立法保障、税收优惠和外资激励机制,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系统性支持。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布哈拉州和纳沃伊州全部区域
3.项目规模:日处理量 1,500 吨;设计装机容量为 50 兆瓦。
4.垃圾保底量:从商业运营日起至协议期限结束,保底 1,500 吨合格垃圾。
5.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方式
6.垃圾处置费单价:调试日至商业运营日前,垃圾处理费为 5 美元/吨;商业运营日期间,垃圾处理费为 10 美元/吨。
7.项目协议期限:自生效日起,建设期两年,商业运营期三十年。
8.垃圾处置费及其他费用调整申请:
(a)如果项目公司因通货膨胀、法律变更等原因导致运营成本上升,可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调整垃圾处置费。该申请应包括提出调整建议的理由和支持性证据。
(b)在收到项目公司书面申请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应会面并尽最大努力考虑是否可以对垃圾处置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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