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公众中提高公司的诚信度和投资价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六)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组织及实施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投资者(包括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管理机构;
(五)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分析师说明会或业绩说明会;
(五)座谈沟通;
(六)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咨询;
(七)现场参观;
(八)路演;
(九)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
第九条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如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当立即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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