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6-00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重整进展情况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宁易购”)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前述股东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全国苏宁家电3C门店、百货门店、电商、政企等业务及相关物流售后服务,均为苏宁易购开设与经营,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公司在资金、资产、财务、人员、技术等方面都完全保持独立性。上述股东重整计划裁定生效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2、根据南京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包括其持有的苏宁易购1.40%的股份)、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包括其持有的苏宁易购
2.75%的股份)将被注入重整服务信托,管理人将公开招募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法遴选确定信托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6个月;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宁易购股票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不处置。鉴于两家公司均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前述股东重整不会导致现有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3、根据南京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公司股东张近东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未质押股票的收益权和已质押股票的超额收益权注入重整服务信托。张近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4、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若涉及相关变动情形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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