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部各部门和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采购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影响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1%<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 1%
注:上表中利润总额为公司本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公司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
C.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D.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C.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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