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4 19:21:11 股吧网页版
瑞立科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001285 证券简称:瑞立科密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当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张晓平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换届选举情况,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张晓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换届选举情况,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黄万义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换届选举情况,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姓名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张晓平 张晓平、余锦瑞、黄万义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王成方 王成方、纪智慧、丰兵华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丰兵华 丰兵华、王成方、张晓平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纪智慧 纪智慧、丰兵华、余锦瑞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均为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万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元香先生、黄美龙先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