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科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瑞立科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4.454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42.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448.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4,850.3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597.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935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净额
1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 88,077.86 88,077.8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805.10 30,805.1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8,278.62 8,278.62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52,161.58 152,161.58
二、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更好把握市场发展机遇、科学合理布局产能,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1、新增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瑞立智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智科”)实施,实施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 163 号,现拟新增上市公司瑞立科密、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科密”)作为“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南翔支路 1 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路 456 号”作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此外,拟增加上市公司瑞立科密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南翔支路 1 号”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2、新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拟增加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科德斯”)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其注册地址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武汉科德斯是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武汉科德斯作为公司主要从事 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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